第二十八章 黑衣死神(求鲜花,求收藏,求评价票)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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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报告云哥,三天训练任务已完成,请指示!”

飞机立正了说道。

却没有差人的那种举手礼。

这也难怪,毕竟,如果那样不就完全变成了差人了吗?

那他飞机在江湖上,还怎么混?

陆云检阅了一下,觉得行。

“出发!”

一行人,在陆云的指示下,浩浩荡荡的杀入了油麻地。

油麻地也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。

有许多的社团在这里找食。

包括和合图的巴闭在油麻地,也是很有势力。

如今巴闭一死,其他社团疯狂的吞并了巴闭的势力。

不过,港岛江湖有一个习惯,打下别人的地盘,别人可以看打回来。

一个星期为期限。

如果一个星期的时间守住了,那以后这块地盘就是你的。

如今这些地盘已经被其他帮派的人给打下来了。

他们也十嚣张的展现自己的实力,威胁别的帮派不准抢夺。

不然的话,就会全力的报复。

许多人被唬住了,不敢去抢夺。

而陆云不一样,他身穿西装。

而身后的小弟,也是同样的身穿着黑色西装。

人人手中,都是拿着统一的尼柏尔弯刀。

这是陆云所定下来的规矩。

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

统一的黑色西装,手中的尼柏尔弯刀。

再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,将会是陆云手下的标志性象征。

与那些杂乱无章的其他社团成员有着鲜明的对比。

就像是正规军与散兵游勇的差别。

陆云觉得,必须有这种统一的服装,统一的武器。

手下们才会有归属感。

遇到危险时,才会拼尽全力,来与兄弟们并肩作战。

遇到命令,统一执行,是一只有执行力的强大队伍。

陆云与其他人的区别,就是西装乃是私人定制的高端品牌。

完全合身,就像长在自己身上一样。

而且,还有一个黑色的披风,柔顺贴身,威风凛凛。

陆云点起了一只欧软红万,说道:“给我杀!”

陆云之前已经把手下们分成了一个个的小队,每个小队三十人。

他详细的交代好,哪个小队打两个场子。

有些大型的场子,则是两个,或者是三个小队,一同进攻。

如今听到陆云的命令。

他们十分有序的朝着自己要攻打的目标跑去。

街上的人看傻了。

“我去,这就像是万马奔腾,太壮观了!”

“有序,统一号令,统一动作,这就是一种美感,而且十分的有气势,有力量。”

“中间那个穿的披风的是谁啊!太有型了!”

“娘呀,小妹我被帅的透不过气来了!”

“……”

陆云眼神凌厉,着装高端,给人一种强大的气场。

周围三十米,没人敢靠近。

那些守在各个店子里面的马仔们,看到黑衣部队这个气势,心就凉了半截。

许多马仔甚至想要弃刀投降。

他们双腿发软,战战兢兢。

但是,又害怕被人给看出来,强装镇定。

黑衣部队杀进了最开头的人群之中。

他们全都身强力壮,而且经过短暂的训练。

临阵磨枪,不亮也光。

他们的战斗力,当然比这些普通的马仔要强一些。

一上来,就砍倒了一些普通的马仔。

其他的马仔瞬间就慌了,没有经过多少的抵抗,他们就溃不成军。

许多的人开始慌乱的逃跑。

不多时,就打下了许多的场子。

这一条街,以后就属于陆云的地盘了。

接着,陆云又派多余的队伍,去攻打隔壁的那条街。

经过整晚的战斗。

隔壁的那条街,也已经清除完了所有的其他帮派的势力。

陆云的这两条街,只有三间夜总会,六间酒吧,七间洗浴中心,八间酒楼,十一间麻将房,五间桌球厅。

还有其他一些小铺子。

总的来讲,每个月能给陆云带来几百万的收益。

这个收益对如今陆云的财产来讲,可有可无。

不过,却可以养活这一千个马仔。

毕竟,你活着不给工资,死了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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