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人未能急亲,恶人未能轻去 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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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点四 ↓

r/>过了些天,人贩子对他的监视明显放松了。当经过一个城镇的交通岗时,这个小孩趁机向交通警察跑去,从而得以回到父母的怀抱,还协助大人们抓获了人贩子。

显然,这是-种十分有价值的、智勇兼备的自我保护之举。试想,他如果不是靠智慧与技巧,不是做到揭发得时,他很可能就被拐卖,也可能死在人贩子的淫威与暴力之下。

孙膑与小孩所运用的技巧,是一样的,其关键之处是选准离开并揭露、擒获恶人的适当时机。

从以上事例,人们很容易认同洪应明的以下思想:对善人应该是宽待善待,令其善有善报;对恶人,应是严待恶待,让其恶有恶报;治国者对一般的大众,则应是该宽待则宽待,该严待则严待,宽严并存,宽严互济。这些,也正是社会的道义、公理与法律的要求与体现。

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