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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点四 ↓

乍暖还寒的时候,梅花开得正好,半下午的阳光抵不过一阵刺骨的冷风,大概是因为人们对春天有暖的期待,所以早春总是冷得让人哆嗦。

沪江边上,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被歹徒用刀子卡着脖子挟持在这里。

“求求你,放了我吧,我爸爸一定会给你很多很多钱的。”

那女孩哭着哀求绑架她的人,在冷风中冻得嘴唇发紫,双手已被绳子勒出了一道道血印子。

绑匪似乎丝毫不为所动,并用胳膊更加用力勒紧了女孩的脖子,“闭嘴!给我老实点儿!否则我跟你都活不成!”

绑匪绑架的地点是在沪江边不远处一个烂尾楼里面,他做梦也没想到,林易堂会冒着独生女儿被撕票的风险选择报警。

因此,当警察到达现场时,绑匪瞬间慌了神,情绪一度十分激动,拿刀子挟持了小女孩一路来到江岸边。

出没附近的人们被吓得不轻,纷纷离去。

几名警察持枪将挟持女孩的绑匪控制在小范围,并准备好在情况危急时好一枪击毙绑匪。

“闪开!都给老子闪开!否则我一刀割断她的喉咙!好你个林易堂,为了钱,居然连自己亲生女儿的性命都可以不顾!不愧是商场上的活阎王,六亲不认,心狠手辣!呸!”

那绑匪大骂,手中的刀子直逼女孩的颈部,扎出血来,女孩已惊吓过度,说不出话来。

绑匪知道自己已逃不掉了,于是将女孩挟持到沪江边上的护栏处,口中大骂:“林易堂,你个王八蛋!既然你敢报警,那就让你女儿给老子陪葬吧!”

说罢,便狠狠地将那女孩推进了江中。

其中一名警察当即朝绑匪开了枪,另一名警察跳下去救人时,已有一位路过的年轻男子比警察更快一步地跳了下去。

男子把女孩救上来之后,女孩已经昏迷不醒。在把她交给医生后,男子看了一眼手表,便悄悄离开了现场。

……

十二年后。

又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天气,林语之刚从外头采访回来,匆匆忙忙走进杂志社大门,被一阵冷风刺到,不由自主地将那条薄荷绿的围巾裹了又裹。

她穿了一件米色大衣,一根带子系成一朵玫瑰的形状束在腰间,显得人更加纤细。漆黑的长发随意扎成一条低马尾,发尾微微烫过,肤色很白,五官并不是标准款,但眼睛和鼻子很好看,长在一张脸上,竟有种说不出的韵致。

用白亦玫第一次见到林语之的话来说,美人在骨不在皮,漂亮的女人一抓一大把,称得上“好看”的却不多,林语之是划在“好看”那一类的。

就在这时,林语之的手机响了,她低头看了眼挎包,掏出手机一看,正是白亦玫的电话。

白亦玫在电话那端笑问:“怎样,今日采访顺利吗?”

林语之说:“还好,对方不似你们描述的那么那什么,五分客气,五分热情。”

白亦玫说:“那当然,这次是对方致电耿三变,指定要你去写。”

林语之半信半疑地说:“有这种事?她见我时倒是没有提起。”

白亦玫说:“说看过你写其他名人的文章,夸你分寸感极好。”

林语之调侃说:“这意思是说我是个不会乱写的人?哈哈,封面人物专访每周一位,一涉及到娱乐明星、豪门贵妇、名媛公子,人们恰是喜欢看乱写的,以后我要改改我的性子。”

白亦玫笑了起来,说:“哈哈,你啊就算改了姓氏也改不了性子,有好事找你。”

林语之颇感无奈地调侃说:“若是公事哪里能有什么好事,若是私事呢,倒还可能是好事。说吧,什么好事?”

白亦玫推开玻璃窗,说:“上来再说,我已从窗户看到你。”

林语之仰起头,果然看见了正站在11楼窗前向自己挥手的白亦玫,微笑着朝她晃了几下手臂。

正当她朝着电梯方向走去时,迎面走来的那个人,却令她生生定在了那里,脸上笑意瞬间静止。

那是个第一眼看上去有些其貌不扬的男人。

他有棱角分明的额头,高挺的鼻子,冷峻的下巴,长密的睫毛衬得眼睛十二分好看。

此刻,阳光刚好落在他褐色尼克夹克上,脸上带着目空一切的神情,整个人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。

当他从她身边经过的那一刻,如同暖风过境,那种莫名热烈又熟悉的气息,令她沉溺至失神。

不知怎地,林语之瞬间湿了眼眶,她感到自己的心脏被微微扯拽了一下,有一阵阵窒息的疼痛。

林语之蓦地转身,竟随在他身后跟了出去。她望着他的背影,有说不出的熟悉,却怎样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、在哪里见过?林语之跟在他身后如鲠在喉,喃喃道:“不好意思……”

男人停了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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