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直接去警察局举报!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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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点一 ↓

举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。

还得有足够的罪证说明。

顾飞自然是知道的。

他此番跑到警察局并不是头脑一热。

而是真有实证。

只不过实证不在手上。

“警察同志,我举报。”

顾飞简单报备过自己的名字和住址,接着说:

“一共两件事。”

“一是西直门95号四合院内的何雨柱私拿国家公物。”

“二是同院的小孩棒梗偷捉邻居许大茂家的鸡。”

对面的年轻民警一听两案,瞬间来了兴趣。

一边做着笔录一边询问:

“不着急,我们一个一个说。”

“首先你可以阐述一下这个叫……何雨柱的,具体私拿了什么公物吗?”

“以及什么时候拿的,用途是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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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飞知道,警察需要获知准确信息,才能确认报警人是在说实话。

他回:“何雨柱偷拿了轧钢厂的半只鸡。”

“具体什么时候拿的不清楚,大致时间应该是今天上午。”

“用途则是拿来吃。”

偷拿半只鸡这种事,放在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完全微不足道。

甚至可以当不存在直接含糊过去。

但在65年,这个生产生活资料非常短缺。

甚至很多地方还饿着肚子的年代。

那就是非常重要的大事。

不仅可见道德低下,需要大力批评教育一番。

还涉及以私谋公触发群体利益。

因此做笔记的警察同志面容很严肃。

如果这是真的。

一定要好好处置一番。

也算是立功。

但他不能仅凭有人举报就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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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问:“可有什么证据吗?”

顾飞料到警察会这么问。

他也知道,按时间推算。

何雨柱完全没有碰那只鸡呢。

因此此刻半扇鸡应该还在他的桌子上。

“警察同志,证据是有的,只不过我没带来。”

“我的建议是,您可以先去轧钢厂询问是否有公物丢失。”

“然后再去找何雨柱,鸡就在他家的桌子上。”

警察听完抬眼一看,心道这小子是在教他做事吗?

顾飞接着说:

“这么做也是因为,我早前就听说轧钢厂有偷东西的。”

“但这么久了小偷一直没伏法,原因就是他们内部互相包庇,您过去也刚好可以彻查一下。”

“之后再一次性抓贼,证据确凿,可以直接定罪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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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王青点点头,办法倒也可行。

只不过把调查前置了,准备工作充分一些。

同时他心里也清楚。

这个报警人顾飞和被举报人何雨柱他们是一个院的。

估计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。

举报这种事,虽然为公为民。

但对那些被触及到利益的人来说。

可谓恨之入骨。

所以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。

一般都会选择匿名。

顾飞没匿名,却要求他们先查轧钢厂。

估计也是变着法的让自己脱离些干系。

免得以后被人记恨了。

顾飞不知道警察在想什么,只自顾自说第二件事。

“至于棒梗偷鸡。”

“警察同志,虽然棒梗现在只有五六岁,还是个孩子。”

“但你们可千万不能放过他哈。”

“要知道,很多坏事都是从小做了一件小事积累出来的。”

“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,就是这个道理。”

“所以请你们务必严肃处理。”

“如果让他逃了,以后不知道还会做出什么事儿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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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飞字字句句都是关切。

就像是棒梗的亲叔叔一样,待他极为严肃认真,只为他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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